丰泽区企业专利申请类型有哪些?
1、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
2、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即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获取或者利用的遗传资源;
3、被授予的专利权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即该专利权的授予将导致对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或者该专利权的申请人不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最先提出申请的人;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系在中国完成,专利权人未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即向外国提出申请;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该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7、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8、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四款的规定,即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9、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其图片或者照片未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10、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1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2、被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专利权是基于分案申请授予的,而该分案审查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应用条件泉州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证的,应当提交有关文件办理。符合条件的,由商标局在商标档案印刷件上出具加盖“商标注册证专用章”的证明文件。
2、方法和过程商标注册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由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其他注册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注册:
(1)你可以去以下地方:直接到市境外商标局设立的商标审查合作中心。
(2)邮件处理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商标局办公地址(见上图),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内注册商标申请签发注册证业务”。
(3)委托他人或者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选择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栏中公布。为您提供国内商标申请服务,包括法律文书制作、网上数据申请、商标注册证领取等服务。
3、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供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件和商标注册号。它包括: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上述证件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自然人签名。商标注册人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证明副本,并加盖公章。转让商标的,应当提供商标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身份证件。邮寄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收件的邮寄地址。
4、检查商标文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申请人直接处理的,建议提交。邮寄的,商标局应当将证明文件通过邮局寄到申请人提交的收件文件的邮寄地址。
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早期时,权利要求被书写在说明书中,后来申请人们渐渐意识到了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就将其独立开来,通过权利要求书来主张专利保护范围,通过说明书来向公众准确揭示该发明创造的实现方法、效果等,及其技术领域、背景等。
专利是通过公开换取技术独占权利,如果一个发明创造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够依照该发明专利的说明书来实现该技术或产品,也就不能实现《专利法》所希望的“促进创新、使技术得以发展”。那么该发明创造就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即使是授予专利权的亦应该宣告其无效。
说明书是申请人公开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文件,其作用包括:
第一,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公开出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新的有用的技术信息。
第二,说明书提供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有益效果等各方面的详细信息,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进行审查,拍段是否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基础。
第三,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书的基础和依据,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特别是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说明书及其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以便正确地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在上述三种作用中,第一种尤为重要。依照专利制度而言,申请人向公众传递发明创造,用之换取国家授予一定时间期限的专利独占权。这样的做法是极好的,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得到了保护,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同时鼓励了申请人的积极性,公众获得新的技术信息,又能促进新的发明创造。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也是实现《专利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但如果说明书未能准确明了的传递相应的技术信息,就不能授予专利权,否则就会破坏这个循环,导致专利制度不能发挥相应作用。
说明书应该满足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这其实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说命数最为重要的要求。
窃以为,其中“清楚”,指说明书的内容应该清楚。
第一,主题明确。
说明书应该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以及解决该难题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清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第二,用词准确。
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术语,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除、正确的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涉及到计量内容的,应该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其中“完整”,指说明书应包括《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要求的各项内容,不能缺少为理解和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任何技术内容。但凡是与理解和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有关,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的技术中直接得到的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作出清楚、明确的描述。
其中“能够实现”,是指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需再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产生预期的有益效果。
说明书摘要的必要性
事实上,说明书摘要是必要的,它是对说明书记载内容的概述,作用是为了让公众通过简短的文字,就能够快捷地货值发明创造的基本内容。申请专利时应当提交摘要,申请人没有提交摘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逾期未补交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地反映索要结局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化学式,如有附图的专利申请,应该提供一副最能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值得注意的是,摘要的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也不可还有商业性宣传用语。
相对于专利申请书而言,说明书更加复杂与繁琐,但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它是专利申请文件中红最为重要的文件,起着公开发明技术内容、支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作用。
说明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
a.没有按要求的8个部分来撰写。一般初学者在没有掌握正确的写法之前,容易把自己原来的职业习惯带到撰写专利文件中来。如有人用写论文的方法撰写说明书。写论文一般以理论为主,以实验装置和产品为辅,重点说明一种理论的成立,而专利说明书是以具体的技术方案为主,理论说明可有可无。有些人采用撰写产品说明书的方法来撰写专利说明书也是不对的。
b.没有充分公开。说明书对发明创造进行充分的公开,是为了说明申请的内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局可以根据说明书给出的内容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因此,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应当给权利要求以支持,否则,就不会授予专利权。有些说明书通常说明产品和方法的功能,对实质性技术内容,如产品的结构和方法的步骤没有公开,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能够获得专利权的。
c.说明书内容不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措词和对特征的描述应与说明书完全一致。有的申请人撰写说明书时随心所欲,将一特征使用多种措词,势必造成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
d.发明的任务和内容不符合单一性原则。申请人往往忽略“一发明一申请”的原则,容易把一项科研全过程的成果写人一份申请中,这也是常见错误之一。
e.使用广告性宣传用语,不适当地贬低现有技术,无根据地夸大自己发明。另外写入很多与发明内容无关的文字,这也是不允许的。
在实际的商事活动中,除注册商标外,还存在着大量未注册商标。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就可能减损未注册商标的价值,进而给企业的营利活动带来一定风险。今天给大家介绍商标未注册就使用,未注册商标带来的后果很严重!商标未注册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未注册商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当产品市场没有完全打开,销量还不大的时候也许潜在的危害还不明显,一旦产品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仿冒的产品必定出现,必定侵害公司利益,因商标未注册,对仿冒品毫无办法,法律不能够保护。商标未注册会被别人抢注公司辛苦经营多年的商标一旦被抢注,原使用人将会很被动。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权将授予别人。这种后果将导致该公司要么失去这一品牌,要么出高价钱向抢注的公司买下该商标,这种教训岂不惨痛?
商标未注册有可能构成侵权据统计,不经查询注册就使用的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是70%以上,也就是不管你本意如何,使用未注册商标有70%侵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承担法律后果,就要赔偿别人的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商标未注册不能够成为无形资产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享有商标专有权利,所以,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未经注册的商标即使潜在价值再大都不会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以上就是有关:商标未注册就使用,未注册商标带来的后果很严重!希望大家对商标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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